新疆兵团越剧团兵团越剧团的前身是浙江省宁波市越剧二团(1957年由民间职业剧团“五一”剧团改制易名)。1959年9月,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为了活跃军垦职工的文娱生活,经与浙江省文化局协商将该团调到新疆,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越剧团。团长筱云飞(小生),指导员陈步一,副团长筱佩卿(小生)、汪笑天(丑)。全团演职员共计85名。由上海坐火车到达新疆尾亚车站后改乘汽车。在等待转车期间,他们在尾亚演出五场。演出剧目是出发前赶排的《梁山伯与祝英台》、《碧玉簪》、《西厢记》和《红楼梦》。由于服饰和布景五彩缤纷,演员又演得逼真,唱得委婉,受到尾亚滞留旅客和当地各族群众热烈欢迎。这次演出是这座荒漠小镇上的第一次大型戏剧演出。该团到新疆后,不畏酷暑严寒,走遍天山南北,为生产建设兵团各农牧场进行慰问演出,此外还在乌鲁木齐、伊犁、克拉玛依、喀什等地为各族观众演出。 该团行当齐全,主要演员有:潘瑞莲(花旦)、潘月楼(旦)、梁天红(旦)、陈菊青(旦)、王世蓉(旦)、陈兰芳(旦)、徐惠芬(旦)。还有俞生凤(生)、潘少楼(生)、魏月萍(小生)、董招弟(净)、裘荷娟(净)、郑林娟(丑)、小小红(旦)、王灿凤(丑)、张笑笑(丑)、裘春芳(生)等。该团编剧樊篱,导演范志祥,舞美设计邬长贵。经常公演的剧目有《红楼梦》、《杨立贝》、《云中落绣鞋》、《阮八姐》、《碧玉簪》、《半把剪刀》、《盘夫索夫》、《团圆之后》等。1962年10月,剧团回宁波市汇报演出,排演了高立清根据维吾尔族民间故事编剧的《王子与公主》。此剧在上海、杭州、宁波等地演出多场。《新民晚报》、《杭州日报》、《宁波日报》均发表了评介文章,认为用越剧形式反映少数民族题材达到如此和谐统一,开拓了越剧艺术的表演领域。 为了培养青年演员,该团用团带学员的办法先后接收三批学员:第一班“艳”字辈,第二班“鸣”字辈,第三班未及排字便于1965年7月下放到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第一师(驻地阿克苏),改名为农一师越剧团。1969年3月15日农一师越剧团解散。部分演职员就地安置,大部分演员返回江浙等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