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1年7月成立市群众豫剧团。1952年8月改组为市豫剧工作团。1953年7月定名为武汉市豫剧团,初期由民众乐园派员管理,1956年4月隶属市文化局。1971—1972年9月,一度归属“豫越评联合指挥部”。1972年,恢复原名,直属市文化局领导。1983年该团与汉阳剧场合并,从民众乐园搬出,迁至汉阳剧场。武汉市豫剧团(汉阳剧场),现座落在武汉市汉阳区显正街64号,占地总面积6000平方米,地处汉阳区中心繁荣地段,交通道路十分方便,地理位置优越。
1988年3月,根据市政府《调整武汉市艺术表演团体布局》的意见,市文化局决定豫、越、评三家剧团实行转向,即以从事艺术表演为重点转为从事文化多种经营为主。1989年为适应转向工作的需要,该团成立“经营部”,同时撤销“艺术室”,对全团人员实行分流,一部分实行内养,一部分推荐给其他省、市豫剧团(河南省郑州市豫剧院,湖北省十堰市豫剧团,襄樊市豫剧团),一部分停薪留职,一部分留团进行经济开发工作。
自建团以来,该团共上演剧目400多个,其中现代戏60多个。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,创作了《魂断洛阳宫》、《第九个罪犯》、《人生之歌》、《石头记》、《胡服骑射》,改编《铡赵王》、《杨八姐救兄》,整理《跑汴京》,移植《爱情的审判》、《假婿乘龙》、《灵堂花烛》、《哑女告状》、《三抢亲》、《红灯记》、《沙家浜》、《杜鹃山》、《红嫂》、《平原作战》等剧目。